根据《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及科研攻关组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可知,按照目前防疫形势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都能开课。
《通知》主要有八点内容:
1.今年寒假期间,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能开。
2.寒假培训机构有人数的限制,严格按照“一人一桌、同一培训时段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一米以上距离”要求控制人数。意思是一人一桌,人与人之间相距一米以上,一间教室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这是国家对培训机构的要求。
3.1月22日前,各区要成立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三无”机构,坚决取缔;对防控措施不达标、检查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暂停营业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准予营业;对符合要求的,进一步规范培训行为,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检查组成员由分管领导牵头,教育、市场监管、人社、民政、文旅、体育、卫健、公安、消防救援、应急等相关部门和街道(镇)共同参与。
4.严格落实培训机构全员核酸检测、全程佩戴口罩、场所消杀、校门进出登记、亮码测温、错峰学习、限流管理、定期通风、划区划片管理等防疫措施。
5.在规范教学行为方面,落实学科类培训内容、班次、进度、上课时间等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制度,重视线上线下教学意识形态内容审核,加强超纲教学、留置作业检查。
6.严格执行“晚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8:30”的规定。
7.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突击招收无教师资格证人员、在职教师任教”等问题。
8.严格执行“不得一次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费用”的规定,各培训机构在办学区域内醒目位置应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办法等敏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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